20101702310016 发表于 2013-9-28 11:13:06

延长修业
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必须延长修业年限:第二学年以后(含第二学年)已修课程中不及格课程达20.0以上学分
谁能把这一条详细解释下的,那个不及格课程具体指的什么,补考成绩算吗?

20101702310016 发表于 2013-9-28 11:18:34

我的第二学年及以后的不及格学分达到了20了,是不是说我就要留级一年啊?

七叔的钉子 发表于 2013-9-28 12:41:38

去教务处问问

♂哆拉A梦♀ 发表于 2013-9-28 16:39:03

哎...都为毕业这个问题发愁啊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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